他甚至连造成事故的公司名字都无法得知。吴先生感慨道:“剥去表面的交通事故,根本原因在于建设单位没有管理监管责任、相关部门失职以及制度形同虚设。”他说:“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就这样轻易地去世。”事故现场的情景令人心痛。为了给过世的女儿申冤,吴先生在事发后连续十天奔走于赣州市的多个部门,包括交警大队、妇联、住建局、城管执法局、管委会、信访局等,然而得到的回复仅限于“等通知”。
他在接受二三里资讯采访时,女儿已经离世超过二十天。根据8月27日事故调查组的最新进展,肇事司机已被批准逮捕,涉事的渣土车公司已停业进行整改。事发时是2026年8月1日15时04分,地点在赣州蓉江新区的平安大道。邹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,载着两个女儿赶去参加兴趣班。15时07分,吴先生赶到现场,看到每一个细节:大女儿“胸部以下都没有了”;小女儿因失去姐姐而伤心,趴在无声的姐姐旁边,哭泣着喊着“姐姐,姐姐……”而肇事司机则无动于衷,竟然只穿着拖鞋。
吴先生怒火中烧,冲上前去质问司机:“你这么开车怎么能行?”去世的吴子衿年仅十岁,体重只有40斤,然而压在她身上的,是一辆核载25吨的重型渣土车,实际超载至48吨,重量是她的2000倍。交警部门后来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,肇事司机朱某驾驶的渣土车在转弯时与电动自行车相撞,导致惨痛后果。经过司法鉴定,事故发生时朱某体内没有酒精成分,排除了酒驾的可能性。然而,调查显示该车存在严重的超载和制动隐患,无法达到国家的安全标准。这辆重型渣土车在事故发生时的车速在18.1至20.4km/h之间,而电动自行车的速度则在27.2至29.0km/h。
在事故的影响下,邹女士的身体受到了二级轻伤,而妹妹青青的伤情则被认定为轻微伤。吴先生的家庭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之中,母亲自始至终无法走出阴影,甚至不愿意出门,而吴先生和住院的妻子几乎没有获得过完整的睡眠。他无奈地说:“我已经尽力去坚强,但这件事对妻子的打击太大,她每天都在以泪洗面,毕竟那是她亲生骨肉。如果时间能逆转,我们宁愿用自己的生命去交换女儿的安全。”
小女儿青青目睹了事故全程,如今经常惊醒,睡眠质量极差。她给吴子衿准备的玩具承诺要送给姐姐,但姐姐却已无法再收到了。吴先生坚持保持女儿房间内一切物品的原样,看到孩子的衣物时,他忍不住将其抱入怀中,渴望嗅到孩子的气息。吴子衿与青青的名字,皆源自古诗,寓意着父母对她们的深切思念和挂念。他哽咽着提起女儿的乖巧与听话,曾经是家庭中的精神支柱,如今一切化为乌有。
随着时间推移,吴先生决心要为女儿讨回公道,他在8月1日走进赣州蓉江交警大队,这是他维权之旅的起点。虽然警方已控制肇事司机,但吴先生意识到,仅此并不代表肇事公司会受到相应责任。他拨打了多个热线,将事故经过详细反映,并希望能进行合法调查和追责。为了给见证妹妹被压的青青提供心理支持,吴先生随后又前往了妇联。